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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3人)
发布日期:2022/07/21   来源:     [关闭]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共2-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是宁波市教育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挂宁波市教育评估监测研究中心、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牌子,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补助。

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成立于20218月,统筹全大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工作,主要面向宁波市中小学生提供职业体验、升学辅导、心理辅导等服务,面向家长及教师开展家庭教育、教师研训等指导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和团队合作能力。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等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根据场馆服务性特点,能适应周末、节假日工作要求。

(六)具有宁波大市户口者优先考虑。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岗位一:学生成长指导工作人员(1-2名)

1.主要工作职责:协同中心学生成长指导研究、服务等工作,协调配合管理全市各类成长指导站、成长指导示范培育学校、特色课程共建基地等。

2.岗位要求:

1)教育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原则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有较强的实践研究能力,近五年来反映研究能力和研究方向的代表作1篇(公开发表或市级以上获奖)。

3)有较强的统筹管理、组织协调能力,要求文字功底扎实、沟通交流能力突出、具备基础的数据统计分析能力。

(二)招聘岗位二:场馆课程教师(1名)

1.主要工作职责:负责中心智创空间、智造工厂等主题场馆课程设计、开发与教学等工作,配合场馆相关服务工作。

2.岗位要求:

1)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原则上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与技术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并具有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历。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采用人才派遣方式与第三方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薪资待遇可参照在编在职人员,工作业绩突出者绩效从优,具体面谈,实际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810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点击下载;

2)个人简历电子稿、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件照片电子版,非本大市人员须提供居住证复印件,相关材料要求JPG格式。发送至sy0300@126.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应聘岗位+姓名”。

3.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4.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5.联系人:沈老师:0574-87287693;唐老师0574-87235533(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宁波市教育科学研究所

宁波市中小学生成长指导中心

2022.7.21

附件:

1.学生成长指导工作人员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2.场馆课程教师岗位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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