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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拟派遣到宁波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招聘公告(10人)
发布日期:2022/06/13   来源:     [关闭]

因工作需要,宁波大学保卫处采用人才派遣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

一、招聘岗位

㈠干部助理:消防办1名,技防办1名。

㈡普通队员:普通队员8名。

二、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

㈠岗位1:干部助理(专职消防、技防管理人员)

1.岗位要求

⑴男性公民,年龄35周岁及以下;

⑵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⑶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

⑷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写作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⑸具有消防或技防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警校毕业生、退伍军人等优先录用。

2.岗位职责

⑴消防岗位职责:

一是负责校园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二是负责校园的消防设施建设、维保和管理;

三是负责校园消防安全巡查和火灾隐患排查;

四是负责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等工作;

五是完成保卫处(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⑵技防岗位职责:

一是负责校园技防设施的建设、维护和视频监控管理;

二是负责技防系统日常巡检和故障排除工作,确保技防系统正常运行;

三是完成卫处(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㈡岗位2:普通队员(门卫安保人员)

1.岗位要求

⑴男性公民,年龄18--45周岁;

⑵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须有毕业证书),会讲普通话;

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有关规定,无不良行为记录(须有当地公安机关或乡镇、街道证明);

⑷身体健康(需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体检合格证明),五官端正,机智敏捷,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裸视1.0以上;

⑸具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服务意识,能适应夜间值班出勤,工作积极主动,肯吃苦;

⑹服从管理,按时上下班,不擅离岗位,文明执勤。

2.岗位职责

⑴负责校园门岗管理,落实各项门岗查验制度;

⑵协助门岗其他执勤人员处理各类应急事务,维持校门畅通有序;

⑶参与校园内突发事件的处置;

⑷完成校卫队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报名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831

2.报名办法: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证件扫描件一起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nbu.edu.cn。初审结束后,将择优挑选合适的申请者进行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⒊聘用方式:采取人才派遣方式,聘用人员与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后在宁波大学保卫处工作。

⒋联系人:孙老师   电话:0574-87600671   

保卫处

202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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