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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充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船员,根据《象山县国有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办法》(象国资发〔2017〕40号)和《象山县国有企业公开招聘人员指导意见》(象国资发〔2019〕75号)的有关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船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计划招聘船员2名。
三、招聘的范围、对象及条件
2022年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第二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序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条件及要求 |
1 | 轮机长 | 1 | 要求:1、年龄在55周岁以下; 2、学历与专业不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主推进动力装置未满750千瓦及以上适任轮机长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合格证书(含精通艇筏、精通急救、高级消防、客船船员特殊培训)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6、船员服务簿; |
2 | 客服 | 1 | 要求:1、年龄在50周岁以下; 2、学历与专业不限。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通用GMDSS证书);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合格证书(含客船船员特殊培训) 5、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 6、船员服务簿。 |
四、报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8时—4月8日16时。
报名地点: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综合办(具体地址:象山县石浦镇兴港路94-1号)。联系人:秦伟,咨询电话:0574-65640194。
报名要求:应聘者须携带本人报名表(附件2)1份,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与本人页)、专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正面照3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接受资格审查。
原则上只接受现场报名。如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报名的,代报名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附件3)、被委托人身份证和上述资料方可办理报名手续。若相关资料存疑的,本公司有权取消代报名资格。
五、面试
1、船员岗位采用直接进入面试办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由本公司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办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行为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岗位专业知识、回答问题准确性以及举步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
体检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以及考生本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淘汰,合格者进入考察。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本公司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者淘汰,合格者进入拟录用人员名单。
七、公示与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本公司审核后,在象山人才网公示3个工作日(含)以上,同时公布监督电话。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被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期限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八、录用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根据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的信息、实施过程有关情况及拟录用人员公示信息均在象山人才网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浏览,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二)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574-5918807(象山县交通集团纪检人事部)。
(四)未尽事宜由本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
象山县汽车轮渡有限公司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