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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拟招聘编制外人员3名,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及岗位名称
1.单位:象山县妇幼保健院;
2.岗位名称: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详见附件。
象山县妇幼保健院公开招聘编制外人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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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单位 |
岗位 |
招聘人数 |
学历 |
专业 |
年龄 |
工资待遇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报名地址 |
其他要求 |
1 |
象山县妇幼保健院 |
临床 |
1 |
大专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或临床医学专业 |
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
1、每月工资207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
欧老师 |
0574-65736979 |
象山县城东路1号411办公室 |
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
2 |
护理 |
2 |
中专及以上 |
护理或助产士专业 |
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
1、每月工资2070元; 2、五险保障; 3、其他待遇。 以上待遇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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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资待遇
详见附件。
四、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4日—2月2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详见附件。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个人简历、执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免冠1寸照1张前来报名。
五、招聘录用程序和办法
1.考试
采取面试的办法进行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录用
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指标1:1的比例组织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没有反映或反映的问题经查不影响聘用的,签订劳动合同。
六、其他事项
1.象山县卫生健康系统在聘编外职工不得报考。
2.新聘用人员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工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本次招聘工作受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监督电话:0574-89386426。
象山县妇幼保健院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