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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简章(1人)
发布日期:2023/09/11   来源:     [关闭]

宁波市江北区农业农村局为江北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江北区农业农村局农业技术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2、要热爱农业工作,有爱岗敬业和主动为农服务的意识,有一定的文字、讲解和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宁波大市常住户口,身体健康,举止端庄,语言流畅,有较强的亲和力;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915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上学历。   

5、专业要求:食品质量与安全、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植物科学与技术、茶学、智慧农业、农药化肥、动物医学、林学。

二、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公开报名、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9129时—915日上午9时(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请报名人员网上下载填写报名表并将2寸照片、身份证、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原件扫描后电子稿发送到电子邮箱:christ1980@sina.com

3、联系电话:89184453   联系人:江老师  

(二)面试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初定为202392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报考者凭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农业相关专业能力等。面试成绩在江北区人民政府通知公告网站(http://www.nbjb.gov.cn/col/col1229105199/index.html)上公告。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

(三)公示、录用

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为二年,试用期为一个月,服务期一年)。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区里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按相关规定缴纳各类社会保险。拟录用人员无正当理由超过用人单位规定的报到期限的,取消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拟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在试用期间如违反纪律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单位有权劝退或解聘。

(四)递补规定

因拟录用的人员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的,要提交书面材料,按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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