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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姚市公安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3人)
发布日期:2023/08/16   来源:     [关闭]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数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岗位要求

工作地点

勤杂1

1

1.余姚户籍,年龄在41周岁及以下(即1982816日及以后出生);

2.B1及以上驾照,且驾龄10年以上,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

3.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

余姚市公安局(大黄桥南路81号)

勤杂2

1

1.余姚户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8816日及以后出生);

2.持有宁波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有洗碗、洗菜、食堂保洁相关经验者优先;

3.高中及以上学历毕业。

余姚市公安局(大黄桥南路81号)

勤杂3

1

1.余姚户籍,年龄在46周岁及以下(即1977816日及以后出生);

2.持有宁波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有洗碗、洗菜、食堂保洁相关经验者优先;

3.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

余姚市公安局监所管理大队(黄山西路477号)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大局意识;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籍的;

9.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辞退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2.有精神病家族史的;

13.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822日止

(二)报名方式:邮件报名。

将《编外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加贴免冠彩色照片后以word文档格式,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最高学历证书、驾驶证等资料的扫描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以下电子邮箱:1966929146@qq.com。邮件主题应注明姓名及报考的岗位名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咨询电话:0574-62866968,陆老师。

受理时间: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五、资格审查

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按照通知要求准时到指定地点,需携带以下材料各一份:

1.本人和家庭成员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报告;

3.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4.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供就业以来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合同;

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提交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不予进入面试环节。

六、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考试(采用直接面试形式)

面试:根据报名情况,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者,将统一进行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口头表达、反应、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成绩。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

面试合格人员入围体检。各岗位先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考试成绩并列的,则增加客观题测试,得分高者排列在前,下同)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办法和标准总体上参照余姚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相关办法执行。因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各岗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因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而空缺的名额,在本岗位入围体检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为拟聘用对象,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办理报到聘用手续;有异议的,经核实如不具备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的名额按规定予以递补。

聘用后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须服从单位岗位调配安排。

七、其它相关规定

1、报名表自行下载,在报名前预先打印或填写。

2、报名时,所需证件资料须一次性提供,如缺少或不能提供的,不予受理报名。

3、报考人员接到报到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报到,无正常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聘用人员的性质为余姚市公安局编外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薪酬待遇参照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收入标准规定执行。已参加工作的拟聘用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办理好与原单位终止人事关系手续。

5、户籍证取得时间统一截止到2023816日。

6、本公告由余姚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74-62866968 

余姚市公安局

2023816

附件:编外人员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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