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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海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1人)
发布日期:2023/07/07   来源:     [关闭]

因工作需要,宁海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政治过硬、能力突出、业绩优秀;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35周岁以下;

(五)未有违法、违纪及犯罪的记录,或其他不适合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六)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专业要求

其他条件

宁海县人民法院

协辅警

1

专业不限

法律专业优先与退伍军人优先录用,退伍军人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或获得过其他荣誉称号的,学历可放宽至高中)

四、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202377-717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同时与户口簿、身份证(退伍军人证)、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一起发至指定邮箱:nhfyzzc508@163.com(邮件名:姓名+应聘材料);

地址: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121512室,邮编315600

3.资格审查:由宁海县人民法院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通过资格审查人员。面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以及其它能证明本人适合相关岗位的材料到指定地点。

4.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文字能力等。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不再进入后续程序。

5.体检与考察:体检按照招录人数的1:1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费用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其他事项

(一)有关招聘政策和具体事项,请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

(二)应聘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录用手续者取消录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聘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宁海县编外用工标准执行。

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宁海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59979093(开放时间:上午09:00-11:00,下午14:00-15:30)。

附件:报名表 .doc

宁海县人民法院

2023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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