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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招聘公告(1人)
发布日期:2023/12/29   来源:     [关闭]

宁波东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7月,系宁波人才发展集团下属公司,是浙江省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和宁波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副会长单位,先后荣获全国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浙江服务名牌、浙江省五星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多项荣誉。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出纳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学历及资格条件

岗位名称

人数

岗位职责

资格要求

出纳

1

1.负责各类员工工资发放、网银系统管理工作;

2.负责日常现金及银行收支结算业务;

3.协助会计做好相关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经济、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

2.具有2年以上出纳相关工作经验,有人力资源行业财务工作经验者、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双一流普通高校毕业的优先考虑;

3.了解国家财经政策、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作风严谨。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报名时间:202315-2023111日止,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逾期不再受理。如未招满,自行补招,不再另行公告。

2、报名方式:填写招聘报名表(见附件)并发送邮件至dfhr@nbohrs.cn。应聘者须在发送邮件时注明姓名和应聘岗位。

3、应聘者须对网上提交本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填写详实,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二)资格审查

1、对应聘人员简历进行资格审核,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确定参加面谈人选,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入围面谈人员。未进入面谈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1:10的,直接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时,需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证明、符合岗位工作年限要求的相关工作证明或劳动合同等原件和复印件。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证件不全、不真实或所提供证件与报名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资格。

(三)面谈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谈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职业能力和发展潜质。按不超过岗位招聘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如低于5名(含)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考岗位指标数,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无合适人选,该岗位可空缺。

(五)体检、考察

公司统一组织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采取实地考察或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考察,视作放弃聘用资格。

(六)公示、聘用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办理。拟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并签订劳动合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报到后不愿签订劳动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年龄、工作经历、职业资格取得时间统一截至202312月;

2、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有放弃者或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视情确定是否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后,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咨询电话:0574-89028612

受理时间:9:00-11:3014:00-16:00(节假日除外)

附件:招聘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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